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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村千乡”工程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8:51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秀巍)昨起,哈尔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开始全面实施,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配送中心等三大类企业,可申报成为哈尔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供销系统连锁经营暨“万村千乡”推进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市场建设处负责人介绍,“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国家为构建
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而实施的重点工程。目前,阿城市、五常市和尚志市已正式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准,成为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市)。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哈尔滨市三大类企业可申报成为哈尔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获得国家在资金、利息补贴、税收、加速折旧等方面的支持。试点企业条件包括:侧重于农产品流通、销售状况良好,近两年食用农产品年销售额在6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及年交易额在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城市已开办5家以上农产品连锁超市(去年每家超市食用农产品销售额不低于总销售额25%);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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