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编《蒋碧微回忆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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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9:02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卫建萍)昨天,市一中院对一起擅自改编蒋碧微女士回忆录并出版发行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潘某和台湾联经出版事业股份公司、上海文艺出版社被判停止侵权,赔偿蒋碧微之子2.3万余元。 蒋碧微女士所著《蒋碧微回忆录》描述她丰富曲折的人生经历,以及与著名画家徐悲鸿、国民党高官张道藩之间的感情。蒋碧微1978年逝世后,徐悲鸿、蒋碧微之子徐伯阳继承
法院比较两部作品后认为:《回首碧雪情》以《蒋碧微回忆录》为基础,通过内容取舍、变换人称、增加文学描写等方式改编而成。潘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改编行为,构成侵权;联经出版公司和文艺出版社出版《回首碧雪情》,均未对作品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也构成侵权。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