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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马路举牌找当年目击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9:16 南京晨报

  昨日,老侯举着“我是被冤的,人不是我撞,寻找目击者”的牌子,在鼓楼广场附近守候。三四年前就在此处,老侯骑自行车时遭到“多米诺骨牌”效应的碰撞,一位女士最终被撞伤。老侯因此卷入一场赔偿官司。

  事情发生在2001年11月12日17点50分,老侯说,他和同事赵某一起下班途经鼓楼广场,快到1路车鼓楼站牌时,他的自行车头被后面突然超车的周某碰到,接着倒向同事赵某的车
头,赵某的车笼头一晃,就把横穿慢车道的李女士给撞了。他见李女士摔在了路上,他连忙下车拉住周某和赵某,并让李女士赶紧报警。他们三人没等到交警过来,就把李女士送到了鼓楼医院。同事赵某以为自己有责任,还向他借钱付了全部医药费。老侯的说法得到了同事赵某的支持,他在法庭上证明是周某突然超车撞了老侯的车。这起事故应该由周某和违反交通规则的李女士共同承担。当事人之一的周某在法庭却说出了另一个版本,他骑着车在后面,突然看到前面发生了车祸,他就停了下来。结果被老侯强行拉下车。

  昨天李女士对记者说:“老侯是在胡说,交警认定他跟周某共同承担事故,赵某不用承担责任是完全正确的。因为确实是他们两人发生碰撞,才撞倒我。”

  但老侯始终认为,经过71天才发来的交警认定书有错误。自从李女士起诉到法院后,老侯就一直在现场寻找当天围观的十几位目击证人。老侯希望能有人到法院证明,是周某超车撞了他,而不是他和周某车头相撞。法院就此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决老侯和周某共同承担李女士约4000元医疗费等。

  同时,一审法院以赵某是老侯同事为由,否定了他的证言。老侯说:“老赵不能做证,他惟一的希望就是目击证人。”之后,老侯上诉到中院,同样因为缺乏证据被维持了原判。但老候说:“我相信好人总会有好报,我要继续寻找证人。”不久前,老侯已提起了申诉。

  如果你是现场的目击证人,请拨打晨报热线8470110,帮忙回忆事故到底是怎么样的。

  作者:朱晓燕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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