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检察机关从9月起集中查办19部门携手查渎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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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9:5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8月25日讯(记者 赵志斌 实习生 苑晓辉 通讯员 南明湘)淄博市检察机关将从9月起集中查办一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案件。 “近年来,淄博市发生的一些偷税漏税、金融犯罪、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刑事犯罪对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严重。”
淄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张学平说,在这些犯罪背后,往往有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和负责维护、监督、管理国家经济秩序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行为。 今天上午,淄博市检察机关召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联系会,淄博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工商局、市交通局等19家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将联手配合此次查办,同时将发动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19部门有关负责人纷纷表示,将从本部门做起,配合检察院从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入手深挖线索,查办涉及面广、案情复杂的案件。据了解,此次集中查办案件工作将从今年9月开始一直持续到2006年12月底。 市民发现违法情况,可拨打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局监督、举报电话:淄博市人民检察院(0533)3011199、淄川区人民检察院3012539、张店区人民检察院3012168、博山区人民检察院3011470、临淄区人民检察院3012799、周村区人民检察院3012633、桓台县人民检察院3012833、高青县人民检察院3012928、沂源县人民检察院3012381、高新区人民检察院30118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