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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私发他人情书案”昨开庭(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0:35 扬子晚报
  新闻背景 去年10月,身为江苏连云港人的西安某公司经理陈天哲通过QQ聊天认识了南京女网友李某(应当事人要求已化名)。去年12月,李某去西安出差,顺便拜访了陈天哲。陈安排公司员工小程接待李某,两人因此熟悉上了。小程帮陈天哲搬家时,偶然发现了陈和前女友热恋时写的13封情书,以为没有用了,就拿走给李某看。李某拿到情书后觉得文采很好,就对其中5封情书做了些编辑工作,随后在163网站论坛上发布,结果被许多网站转载。

  陈天哲得知情况后,告小程侵犯名誉权,要小程赔偿精神损失费1块钱,并罚抄10遍情书,成为全国首例私人信件被公布于互联网的名誉权官司。7月22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一审判决,小程赔偿陈天哲精神损失费1元,但对于陈天哲要求罚小程抄10遍情书的请求,法院没有支持。7月26日,陈天哲来到南京,又把李某告上白下区法院,理由则是侵犯名誉权、隐私权和版权,要求李某赔偿8000元精神损失费,并罚抄10遍情书。昨天,南京市白下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直击:昨天下午3:00,原被告双方走进了白下区法院第六法庭。双方一脸冷淡,互相都没有打招呼。随后,庭审正式开始,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在法庭上,双方认可了此次“情书事件”的基本事实,同时,一些新情况的出现则令旁听者议论纷纷。

  陈天哲:李某将情书上网的时候,把我对前女友的昵称和我的姓名都原封不动地发在上面了,甚至用了“风流才子的情书”这样的标题,我的前女友因此承受了巨大压力,她的家人和认识他们的朋友一看就立即对上了号,前女友因此连续接到20多个询问电话,那些人都认为我花心,说是我本人发在网上的,我的一些好朋友见了面,一开口就叫我“风流才子”,前女友的家人甚至怀疑是我想破坏她的家庭而故意这么干的。我和前女友的关系本来非常融洽,事情发生后,前女友把以前两人的合影一撕两半,将有我影像的一半还给了我,从此中断了和我的联系。而我因为心情低落,也把数封记录我和前女友珍贵感情的情书烧毁了,精神上受的打击非常大。

  李某:我不相信事情真的像你说的那么严重,我觉得我才是受到伤害的人。我把你的情书发到网上,本意是好的,是出于对你的仰慕,也是为了和网友分享一下。知道你把小程告了之后,我还打电话给你,请你不要开除小程。你当时也说,大家都是年轻人,好说好说,但事后你还是把小程告上了法庭。媒体报道后,有出版社出50万元找你出书,你据此写了15万字的小说《情书》,我还因此写了一封信给你,意思是这事有我一半功劳,要不是我把你的情书发在网上,能有这么大影响吗?你却拿了我的信作为证据来告我,现在我的家人都抱怨我,我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了。如果说以前我还对你有仰慕之情,现在已只剩下恨了。

  庭审结果:法官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陈天哲提出,只要李某把情书抄10遍,他就同意调解,否则免谈。而李某则认为,这简直就是在侮辱人。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法院没有当庭判决。庭后,记者问陈天哲,告李某是否存在为出书而炒作的成分,陈天哲毫不隐讳地承认有这种意图,但同时强调,他没必要低调处理这件事,否则别人会以为他的权益可以随便侵犯。至于对方说帮了他的忙,陈天哲认为,他要出书的话可以有多种途径,何必要别人把自己的情书弄上网,搞得影响这么坏再出版呢?(白法 双江)
“网上私发他人情书案”昨开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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