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违建不拆执法队长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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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2:06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吕献峰)南开区强化了对城管执法队伍的监管职责,若经发现核实有人在公共场所新建违法建筑而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拆除的,所管辖区域综合执法中队长将受到停职甚至撤职处分。昨日,南开区综合执法大队出台《关于对支干道路、公共场所新建违法建筑实行追究领导责任问责制的规定》,并从今日起施行。 按照该规定,南开区各综合执法中队必须在限期内拆除管界支干道路、公共场所的违
南开区综合执法大队为给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创业环境,积极接受媒体监督,读者发现违法建筑后可举报,经核实后将对中队长进行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