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消协实行对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公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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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3:1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天津8月26日消息(记者张秀凤)天津市消协决定,近日将实施《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公示的制度》,同时公布首批典型案例。 制度规定,今后凡是经营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发布虚假广告的,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拒不承担相关责任的,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或者其他经营者损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适时向社会进行公示。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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