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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玉玺之妻判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7:12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文波记者王皓)明知对方送钱是冲着丈夫手中的权力,仍然收受某建筑公司老总23.1万美元,“贪内助”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昨天,市一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决毕玉玺之妻王学英有期徒刑10年。昨天上午,上周刚刚在看守所中度过60岁生日的王学英,被两名法警带进法庭接受法院判决。

  一中院判决认为,王学英伙同毕玉玺,利用毕玉玺的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后,收受请托人给予的钱款,共同占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本案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对王学英酌予从轻处罚,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

  宣判后,王学英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上诉。她还说:“我最对不起的是儿女,我的这些行为都是不知法、不懂法造成的,我后悔没有多学点儿法律知识,那就不会到今天这个地步了。”

  审理本案的法官说,王学英受贿案属于典型的共同受贿案件,王学英本人虽然已经退休,但其夫毕玉玺利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之便为他人非法谋取利益,王学英积极收取钱财共同受贿。这种夫妻、父子等近亲属共同受贿的犯罪行为,危害性更大,家属在这种案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有时还助长了犯罪恶念的产生。王文波摄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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