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闭路再次报停要交啥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0:37 东南快报

  8月25日上午,刘小姐到本报反映说,她在晋安区环北一村6座的房子,因为暂时无人居住,还得继续报停有线电视。但被告知,她得先交纳“2005年所欠的有线电视费150多元及50元的开户费”才能重新办理报停。对此,她觉得有些不合理。

  据了解,在2002年10月,她已向当时的福州有线电视城北管理站申请报停,“期限3个月到3年,过期作废”。一晃3年期快满了,前2天,她又去申请继续报停“半
年至一年”。

  该日下午,福州有线电视中心综合部一工作人员解释:根据福州市物价局榕价费(2004)62号文件第3条规定,有线电视“报停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刘小组报停的时间在此规定之前,因此150多元的闭路费可不交。而50元的开户费是按照福州市物价局(1999)年46号文件第2条规定“明码标价”执行的。网络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此事进行协调,并对刘小姐作出相关详细解释。

  昨日下午,刘小姐回电称,她对该工作人员的解释表示满意,并愿意接受50元的开户费后再报停。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