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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选领导组负责人再次重申有关纪律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4:05 山西日报

  本报8月26日讯我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的笔试已经结束。在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的同时,今天,省公开选拔工作领导组副组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张陆绪再次重申了对工作人员和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的有关纪律要求。

  据悉,在前一阶段公选过程中,省公选领导组及其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央颁发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制定印发的《山西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
部工作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群众在干部选任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省公选办已经具体制定了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的关于纪律方面的7个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了有关内容。总体看,前一段工作中执行规定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不错,没有出现偏差,没有发现违纪问题。

  张陆绪重申各项纪律时要求,参与公开选拔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在今后各项工作中,要始终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事,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和遵守保密工作的有关制度和纪律,对违反保密工作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已经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坚决杜绝舞弊行为,不得拉关系、走后门,托人情、写条子,影响和干扰公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取消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之内不予提拔并不允许报名参加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同时,省公选领导组及其办公室也欢迎并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单位及干部群众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

  (本报记者)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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