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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旧店停业未注销税务登记 新店没开张先缴上万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6:50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卢博林通讯员颜飞勇景天振谢怡)昨天,记者在福田国税局了解到,一位吴姓纳税人由于未注销已停止营业3年的百货商店,最近和朋友做生意,还没有开业就被税务机关责令补缴了上万元税款后才办理新的税务登记。

  据了解,吴先生在1999年开始经营一家日用百货商店,2002年后他停止营业时未到税务局办理注销登记。税务机关发现该店长期不申报后,即将其作为非正常户处理,并通知银
行封住了其在税务局登记的账号。

  日前,吴先生准备和朋友合伙做生意,办完营业执照后,想开通原来的账号使用,就前往福田国税局申请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当税务人员告知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补缴43个月未申报的税款并注销后方可办理时,他傻眼了。税务人员向他解释,随着税务信息化的普及,纳税人的资料都翔实记载在电脑系统上,针对这类非正常户,电脑程序会自动显示出其违规信息,如果不按照相关程序补税,系统将无法注销该纳税人的资料,该纳税人也就无法重新办理税务登记。最后,吴先生主动将14000多元的税款上缴到了福田国税局征收大厅,才办理了新的税务登记。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卢博林通讯员颜飞勇景天振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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