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提价销售5万公升柴油 罗湖一加油站哄抬物价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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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6:50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肖健实习生陈軻通讯员李欣何锦婵)为维护辖区成品油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连日来,罗湖物价检查所再次对辖区近20家加油站进行了价格检查。检查发现,绝大部分加油站已恢复正常供油,且按照政府制定的价格标准售油。但有个别油站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提价售油等违法行为。 据现场调查,位于草埔村翠山路上的一家加油站从8月8日开始对0#柴油擅自提价销售
罗湖物价检查部门有关人士称,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该部门目前已对这家加油站开出检查通知书,并对其违法经营行为作进一步的立案调查。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肖健实习生陈軻通讯员李欣何锦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