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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醉实施家庭暴力就该原谅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7:04 生活报

  前一阵子,一部反映家庭暴力内容的电视连续剧《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吸引了无数观众的眼球,剧中那位人前温文尔雅的医生丈夫,人后竟是对妻子施暴恶魔,让人在痛恨之余又不免唏嘘感叹一番:我们不会原谅违背天理人伦和法纪法规的家庭暴力,但愿真实的生活当中少一些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事实上,家庭暴力的阴影却总在人们的身边徘徊。本报近日刊发的一篇调查显示,哈市很多妇女不堪家庭暴力之虐,愤而到妇联上访,一项值得注意的结论是,在这些家庭暴力事件中,大部分都是丈夫酒醉后对妻子施暴。我们当然知道根除家庭
暴力非一日之功,然而调查中的一个结论却令人啼笑皆非:虽然丈夫酒后打人,但被打的一方“多数受害人竟愿意原谅对方”!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出现家庭暴力原因很多,很复杂,诸如第三者出现、财产纠纷和丈夫在外面受气等等不一而足。而醉酒施暴与上述原因相比,似乎还算得上“单纯”,似乎显得男人还没那么“坏”。但笔者仍然认为,还是不能因此就轻易原谅施暴一方。冰城的男同胞们,一向以仗义、豪爽而闻名遐迩,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一顿饭,一口气喝下半斤、八两白酒或十几瓶啤酒者不乏其人,成箱豪饮的也见怪不怪。在这个以盛产各种酒类闻名的城市里,男人不喝上两口,便显得很不“爷们儿”。而喝多了酒,胃中的啤酒、白酒作怪,头脑中的英雄气概常常“油然而生”。哥几个道了别,回到家,一身酒气地见到“老婆大人”,很有可能话不投机,在酒精的作用下,对老婆施以拳脚以求发泄。这实在是所谓“酒文化”的悲哀,也是地域文明的一大缺憾。

  借酒撒疯,残害妻子,这无疑是为人所不齿的行为,也因侵犯人权而为法律所不容。奇怪的是,面对酒后打人的丈夫,被打的一方“多数受害人竟愿意因此原谅对方”。这就是说,妻子们愿意因为酒精的原因,给丈夫一个台阶下,实际上也是在心理上给自己一个台阶下。但她们也许没有意识到,这实际上纵容和助长了有暴力倾向的丈夫的恣意妄为。

  家庭暴力,历来因为隐蔽性而不为外人所知,因为喝多了酒而产生的家庭暴力,在世人眼里,更是不值一提的事情了。中国有句古话,叫“床头打架床尾和”,意即夫妻间前一刻钟是硝烟迷漫,后一刻钟很快会烟消云散,一家人又尽释前嫌,一锅里吃饭,一间屋子休息了。因这种“战争”持续时间短、“参战”人员少、波及面小而很难引起注意。

  但是,在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家庭暴力却远非是琐屑小事,不管其因何而起。小而言之,家庭不睦,构成社会的基础细胞现状堪忧;大而言之,家庭暴力损害了现代文明,理应为社会所不容。我们虽然不鼓励受害的妻子因为遭遇暴力而“揭竿而起”,愤而离婚,但对这种暴力行为一忍再忍,一让再让,则会助长此风。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其一,对偶尔酒后“乱性”的丈夫规劝、制止,避免其再犯;其二,对酒后打老婆打“顺手”的暴力丈夫则不仅仅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必要时还要限之以法,对其讲清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不论喝高了还是其他,打老婆就是一件国法不容的行为,和酒后驾车,违反交通法规一样,不为我们这个社会所接受。要让“违规”的丈夫们知道,酒后打老婆,不是家庭琐事,是我们创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要在全社会形成这样的一个信念:酒后在道路上驾车是违法的,要受到交警的严厉处罚;酒后在家打老婆,实施家庭暴力,同样也不为社会所容,也要说“NO”。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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