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回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7:1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秦先生反映: 太不应该退卡费不退路费 他于8月23日开车走梅观高速,因为交费时收费卡一时找不到,收费站按全程收了他23元,实际这段路应收3元,因遗失卡,另交费20元。24日,他找到卡后,梅观高速公路公司
梅观高速公路负责人: 按章行事情况属实钱退回 无交费卡按全程收费是省交通厅等部门规定的。按秦先生所说,收费站多收的20元,原则上是不退的。但为让顾客满意,秦先生可以把卡拿去,找技术人员通过技术手段证明他所说情况属实后,20元可以退给他。 作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