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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受理 愤怒丈夫黯然接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9:0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拿到法庭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后,侯英第一次露出了难得的微笑。随后,她回到老家,将这一消息告诉了丈夫和女儿。侯英:长出一口气

  昨日上午8时许,侯英与南充市恒宇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郑烈锋会合后,乘车赶往距离南充市区1个多小时车程的嘉陵区李渡人民法庭,提交自己的离婚诉状。

  由于各项证明材料一应俱全,案件受理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当工作人员要求侯英在受理通知书上签字时,侯英一下子显得有些局促,用了好一阵子才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字写得歪歪斜斜很不好看,但一笔一画格外清晰。侯英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解除她和林平的同居关系、平分共建的130多平方米的农房;儿子林勇由林平监护,女儿林华由她监护。

  接过“受理案件通知书”,侯英看了又看,然后小心地放进提包里,长出了一口气。随后,侯英决定马上回自己河西乡那个家,去看看已一年多未见的女儿林华。女儿:愣在当场,半晌无语

  见母亲回来了,林华欢快地迎了出来。林平打着赤脚站在家门前,一声不吭地看着远处的妻子。

  简单的嘘寒问暖后,侯英告诉了女儿法院受理离婚的消息。林华愣在当场,半晌说不出话来。“离婚后我们还是一家人,只是爸爸妈妈不再是夫妻,而是兄妹了。妈妈会经常回来看你的,你的学费、生活费都由我来出。”听完母亲的解释,林华要求母亲把这一消息告诉远在广州的哥哥林勇。电话里,林勇平静地接受了母亲的决定。丈夫:愤怒之后黯然接受

  此时,一直沉默的林平再也按捺不住,匆匆从屋里赶到妻女跟前:“一个家就这么散了?”过了一阵子,情绪稍微平静的林平表示,离婚可以,但老人和孩子的问题必须解决好。侯英表示,一切按法院的判决办。

  随后,在女儿的依依不舍下,侯英坚定地离开了河西乡。她说,离婚后她准备到外地打工,不打算再婚。本报记者 贺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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