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51万元公款赌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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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0:0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郑建华 周琦)李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51万元用于赌球,昨天被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提起公诉。 现年37岁的李某原系上海某船务有限公司货代部副经理,主要负责进口货物报关,经手垫付报关费、税金、保证金等业务。2001年11月至2004年5月间,李利用职务之便,采用伪造单据及截留客户款项等手法,挪用公款51万元,全部用于赌球。
案发后,李向公安机关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 “上海风采”电脑福利彩票“天天彩”(选4)开奖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