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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提货事骗取司机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0:52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李建青利用事先伪造的提货单、银行汇款凭证等虚假单据,虚构本人因故无法自行提货的事实,以骗取多名为他代为提货的出租汽车司机的钱财。日前,虹口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

  2004年7月31日上午9时许,李建青在本市一家宾馆附近,扬招了一辆出租汽车,车上他一边打手机一边显示了提货单、银行汇款凭证等虚假单据,对司机说自己分身乏术,能
不能帮忙去提货,车费照算。见司机同意,李便要求司机拿出身份证或钱、手机等押在他处。司机按地址提货却怎么也找不到具体单位,待司机打李建青手机却发现已关机,而宾馆附近也没有这个人。

  采用上述方法,李建青先后5次骗得俞某等人价值3000余元的钱物。□顾琼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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