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物价”首进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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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0:5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26日讯(记者徐江)水、电、医疗服务的价格变化常让不少市民摸不着头脑。从现在开始,市民通过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将有望参与价格决策。今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本市价格监督进社区正式推广,“阳光物价”将让市民在家门口也能知道各种价格政策的变化和调整。 据了解,根据此次“价格监督进社区”活动的安排,本市物价各部门将首先在全市
同时,市物价部门还将在街道办事处聘请价格监督义务联络员,在社区居委会聘请价格义务监督员,市民对水、电等价格问题,均可以通过联络员和监督员直接反映到物价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