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躲避还债重婚生子 两任丈夫同病相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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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1:3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讯 (记者 谈欣) “你是谁,她怎么会在你家洗澡?”“她是我老婆!”“瞎讲,她是我老婆,我们有结婚证。”8月12日晚,家住浦口的小刘怎么都没想到,家里会来了个男人和自己争老婆。 小刘:“老婆”竟是别人的
2002年底,24岁的小刘在朋友的店里遇见了同龄的小李。经过1年多的相处,2003年5月小李住进了小刘家。同年底,女友小李突然告诉他:自己母亲有关系,已经找人帮他俩领了结婚证。一肚子疑惑的小刘,面对“丈母娘”半年后办酒席的保证,也就没再追问。2004年5月,喜宴如期而至,女方的亲戚却一个没来。小李的解释是,姨夫出了车祸,亲戚都去看望了。“婚后”的日子小刘还是很幸福的,尤其是去年10月儿子的出生。只是“老婆”在外面借了点钱,不时有人上门来讨债。然而,今年8月12日晚,又一个“讨债人”小吴找上门了,他是来找老婆的。第二天,从小吴带来的结婚证上,小刘知道了他“老婆”在和自己“结婚”的前几个月就已是别人妻子了,他自己竟是个“非法丈夫”。 小吴:以为她住朋友家 小吴与小李早在2002年就相识了。相处一段时间后,小吴提出领证结婚,女友小李不同意。2003年7月,小李突然向小吴借钱,开口就是15万,理由是为了看病。一心想着成家的小吴,只得四处求援,最终从舅舅的拆迁补偿款里,借了15万给小李。小李也爽快地打了借条,还把户口本押在了吴家。不久,借钱没还的小李主动提出了结婚。2004年1月15日,小吴与小李办理了结婚登记,可一天生活还没过,小李就提出有妇科病,不能生孩子。此后,小李就以在南京看病为由,长期住在外面。有时,小李回浦口住在所谓的“好朋友”家,尽管小吴知道地址,但一次也没有去看过。可是,前不久一张法院传票寄到了吴家。原来,婚后小李在外面借了7000元高利贷,1年时间连本带息翻成了7万多元的债务。要命的是,小李用吴家的房产证做了担保。钱还不了,找不到小李,债主告上了法院,吴家成了第二被告。心急的小吴联系不上小李,只好到“好朋友”家去找,结果撞见了另一个男人小刘。 小李:只是想迟点还钱 让两个男人同病相怜的小李,8月12日以后就带着孩子消失了,躲在一个只有她自己知道的地方。通过电话,她证实了小刘的说法,并表示她之所以和小吴结婚,是因为吴家逼债逼得紧,她以为领证结婚,成为一家人,欠小吴舅舅的15万就能缓缓再还。至于借来的10多万元具体如何花销,小李没有解释清楚,只说借钱是替小刘还了几万元的外债。而小李更多的是在担心:自己算不算重婚……(应当事人要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律师点评 对此,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陈清律师认为,这件前所未闻的事件里,包含了婚姻、债务、小孩等几个方面问题。一、小孩问题。由于小孩的生父母没有领证结婚,所以肯定无法凭结婚证、身份证向计划生育部门申请生育证。二、债务问题。建议小李积极应诉,7000多元1年翻成7万多元的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三、婚姻问题。首先,如果小刘原先并不知情,就不构成重婚罪。但小李构成重婚罪的嫌疑较大,因为她与小吴领了结婚证后,在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又和小刘同居并摆了结婚酒席。重婚属于自诉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