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从9月1日起我市两处国道将设测速监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2:3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庄建城)记者昨天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从9月1日起,为有效遏制公路超速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交警部门在国道324线外砂路段和国道206线汕头大学路段将对过往机动车实施电子测速监控。

  从2005年9月1日起,在上述路段,被电子监测装置拍摄到超过限速规定行驶的机动车
辆,公安交警部门将在该车档案录入交通违法情况,发给《公路超速违法通知书》,在《汕头日报》进行公告,并依法予以处罚;违规车辆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在国道324线外砂路段超速违法车辆的车主或驾驶员应持《公路超速违法通知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到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华山路19号)接受处理;在国道206线汕头大学路段超速违法车辆的车主或驾驶员应持《公路超速违法通知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到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族路59号)接受处理。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