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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扶助金开始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4:37 扬子晚报

  本报讯南京市今年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昨天,白下区人口和计生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调查摸底工作,进入公示阶段。10月底,扶助金将全部发放到位。

  南京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为:对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死亡而又未再生育、年满50周岁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年8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对只生育一个女孩、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年7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对生育一个男孩、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奖励扶助金不得抵扣其他欠款。

  记者昨天在石山村采访时,这里的农民正聚在一起研究奖励扶助政策。35岁的李德容是四川嫁过来的媳妇,她的父母也随独生女儿来到南京。这次听说能像拿工资一样领取奖励金,全家人高兴得一夜睡不着觉。李德容算了一笔账:父母每人领取700元奖励金,再加上南京市不低于农村养老金25%%的补贴共390元,一年下来,仅因自己是独生子女,就能领到1790元!(卞文惠邹静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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