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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年中小学继续一费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1:02 新京报

  城镇178元至355元,农村138元至305元,违反者家长可投诉

  本报讯(记者 王荟 通讯员 景远)开学在即,北京市中小学将全面落实“一费制”,对于违反“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的行为,家长可拨打电话举报。

  昨天记者从市教委了解到,市教委、市纠纷办、市监察局等七委办局,已联合出台
关于治理2005年北京教育乱收费文件,其中明确规定,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落实“一费制”收费政策,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及配套管理办法。

  据介绍,“一费制”包含的内容是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根据“一费制”收费标准,中小学城镇户口学生,需缴纳的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总额范围在178元—355元间;农村户口学生,在138元—305元间。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的中小学生,缴纳借读费后,不再缴纳杂费,其“一费制”收费标准为借读费与同年级课本、作业本费之和。

  对“一费制”之外的,住宿费、小学课后管理班收费及计划免疫费,由学校提供服务,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德育教育、社会实践等代收性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订餐费、保健费、学生装、小黄帽等收费卡规定的代收性费用,本着学生自愿、按实际成本随时发生随时收取的原则进行收费,如有结余,及时退还学生。上述费用除住宿费外,农村中小学均不得收龋

  据了解,新学期开学后,教育、价格、财政、监察等多部门将对学校收费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的学校与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另外,教育部公布了举报电话:66096145,66096146;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66074686、6607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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