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煽动到天安门广场游行示威被判1年半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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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1:5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邹桂)因不满司法机关裁决,河南人李小成煽动群众到天安门广场进行游行示威。前天,丰台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李小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去年7月至8月,因不满司法机关对其案件的判决,李小成到京组织煽动在京信访人员到天安门示威游行。在丰台的暂住地内,李小成起草了“到天安门广场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书》”、“关于《八·七》天安门广场集会游行示威的通知”等传单。李小成将这
2004年8月7日上午,李小成等人在天安门附近聚集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