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丫头”雇用小丫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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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7:57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在衡阳市立新开发区旁一栋4层楼的民房内,有一家名叫“美丫头”的食品加工厂,老板李海燕长期雇用几个年龄不足16岁的女孩在这里打工,而且每天工作严重超时。不久前,一个女孩在工作时手不慎被压伤。前日,记者在该厂采访时发现,近20名员工只有7名与厂里签订了劳动协议书,这些协议里没有这些未成年女孩的名字。 已在“美丫头”食品厂工作了3个多月的周秋燕今年6月刚满16岁,目前她仍躺在珠晖
“美丫头”食品厂的厂房与宿舍、食堂都塞在一栋由4层楼的居民房改造的房子里。包装车间有两名小姑娘在干活,一名叫何美丽(1991年出生),一名叫蔡秋香(1990年出生)。何美丽说,她们两人到这里工作还不到3个月,工资计件,平均一天10元钱,上班时间一般是早上8时到晚上8时。在制作车间,一名叫何芳(1991年出生)的小姑娘正在一张案板上和面,她满脸稚气,双手托起和好的面团放到压面机上面。这台机子就是压伤周秋燕手部的那台机器。 据该厂工人称,他们专门生产速冻食品,产品销往常宁、耒阳等地,工人大多是衡阳本地人。该厂的工商许可证和卫生执照均齐全,但近20名员工只有7人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协议书,这些协议里面没有蔡秋香、何芳、何美丽和周秋燕的名字。 该厂老板李海燕承认这4名女工年龄偏小,称她们只是经朋友介绍来厂里临时帮忙的,厂方确实违反了《劳动法》关于“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李海燕最后表示,厂方一定会处理好善后事宜,将周秋燕的伤治好。 记者 袁名清 实习记者 熊智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