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共有公证悄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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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9:5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8月 27日讯(记者刘纯来通讯员张波)出于对婚后产权的明晰和婚姻的担忧,不少青年在新型家庭组合前选择婚前公证。但也有一些新人反其道而行之,婚前公证财产共有。记者日前在市公证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已有100多对新婚青年办理了婚前财产共有公证。 昨天,在市公证处,记者见到前来办理婚前财产共有公证的房先生和王小姐,二人是中学同学,相爱多年,准备近期踏进婚姻殿堂。王小姐家境很好,其父母在市区给她买了
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这类“爱情公证”他们去年还没办理过,但今年至今已办理 50多件。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公证部门已办理“爱情公证”100余件。 据介绍,目前,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男女,一般有两种目的:一种是对另一方缺乏足够的信任,未雨绸缪;另一种是为了向对方表达诚意,将个人全部财产变为婚后共有财产。市第二公证处研究室祝主任认为,随着市民观念的转变,估计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情侣来公证处进行财产共有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