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两种从业人员培训 初次收费20元/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15: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市物价局日前下发《关于食品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同意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对食品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时,培训费收费标准继续按《关于食品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规定执行,即:初次培训20元/人(不少于7个课时),复次培训10元/人(不少于7个课时)。以上收费含场租费、办公费、师资费、管理费、报名费、考务费、教材资料费、证书、照相等所有费用。

  (赵燕华 孙婷 蓝岚)

  (观宇/编制)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