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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企业修路惠及本地车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0:17 半岛晨报

  晨报讯(记者孙胜慧)昨天,开着大连市开发区牌照轿车的司机张先生很是不解。他在行至202国道金州九里村路段收费口时,眼睁睁看着前面一辆金州车牌的轿车被收取5元钱的过路费,而自己却被收了10元。

  为什么同型号的汽车收费标准却有所不同呢?根据张先生的反映,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收费口,但收费人员表示这是“上面”的规定,具体问题他们不清楚。几经周折,记者
联系上了金州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检查科,一位姓丛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省政府的规定,这个收费口的收费标准应该是10元/车次。但该路段是金州本地一家企业出资修建的,该企业拥有一定年限的收费权,出于对本地车辆的照顾,该企业作出了收取本地车辆5元/车次的规定,对外地车辆继续履行10元/车次的规定。

  这位工作人员说:“这是人家企业的行为,收费是合乎规定的,没有乱收费。对本地车辆少收费我们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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