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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出外务工摔成重伤 36万赔款送到伤者家(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2:58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民工出外务工摔成重伤36万赔款送到伤者家(图)

看到36万元赔款送到自己家中,轮椅上的陈云祥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现实。颜开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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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民工在长沙务工摔成重伤,天心区法院“胳膊肘向外拐”为他兑现工伤赔偿。昨日,本报记者随同法官驱车千里。

  本报讯 (记者 马铁夫 颜开云 刘少尧) “我们是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你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我们今天是特地给你送钱来了!”昨日下午,天心区法院法官李建安等一行驱车近千里,带着36万余元现金,来到了江西省吉水县文峰镇北门巷的陈云祥家里。

  “我一个外地民工……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坐在轮椅上的陈云祥不断地重复着类似的话语,眼角分明已经湿润……

  

装修时摔成高位截瘫

  2003年11月11日,木匠陈云祥从老家吉水来长沙才10天,一次意外事故改变了他的一生。当天下午,陈云祥在长沙市简牍博物馆多功能会议厅搞装修。在安装

天花板龙骨架时,因为操作平台不够高,陈云祥就在平台上放置人字梯,然后站在上面持电锤打孔,结果不慎从4米高的人字梯上摔落在地。“摔下去后,我什么都不知道了。”陈说。

  后来,工友将其送至湖南省人民

医院抢救,经过两次手术及住院治疗后,诊断为颅骨骨折,颈骨骨折,颈髓损伤并高位截瘫,鉴定为二级伤残。

  法院判决赔偿42万元

  事故发生后,承担博物馆装饰工程的装饰公司项目经理刘某支付了6万多元医药费。但由于刘某以项目部的名义将工程分包给殷某,而陈云祥又是直接受雇于殷,因此装饰公司、刘某、殷某及博物馆等方均不愿承担全部责任。

  2004年1月12日,身心俱伤的陈云祥将上述当事人告上了法庭。经过一审、二审,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作出终审判决:由被告殷某赔偿陈云祥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后期护理费等各种费用共计428656元,扣除刘某已付的6万余元之后,还须赔偿366541元,装饰公司对这笔赔款负连带赔偿责任。

  36万赔款一次执行到位

  官司赢了,但钱却迟迟拿不到手。今年7月6日,陈云祥向天心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自己有提供财产线索的义务,但考虑到陈云祥因工致残,且路途遥远,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主动介入,明查暗访,终于在8月19日上午获知一个重要信息:装饰公司的一个银行账号刚转入一笔50多万元的款项。承办法官赶紧制作法律文书,赶在上午下班前成功扣划全部执行款366541元。

  昨日上午9时许,一辆警车驶出天心区法院大坪,承办法官李建安及法警任湘携带着36万元现金,在律师周建明及本报记者的陪同下,驶向革命老区——江西吉水。车子一路颠簸,行程460多公里,终于在下午4时许在吉水县文峰镇找到了陈云祥的家。

  “真没想到!”削瘦的陈云祥端坐在轮椅上,脸上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陈的妻子告诉我们,丈夫最开始时非常绝望,认为自己在长沙一个熟人也没有,连诉讼费都交不起,这官司肯定没办法打,“他连自杀的念头都有”。没想到,法院不但同意他缓交诉讼费,现在还把赔款送到家里来了。说着说着,陈云祥和妻子都有些哽咽起来。

  “这个案子前后只用了40多天,一次性将30多万全部执行到位,确实不容易。”承办法官李建安在送达现场欣慰地说。

  胳膊肘该向外拐就向外拐

  “作为该案被执行人之一的某装饰公司是长沙市知名企业,但为了平等、及时保护受伤民工利益,我们还是坚决执行。同时因考虑到该案当事人陈云祥从未与法院正面接触,一切诉讼活动均由其委托代理人办理,为确保该笔执行款如数送达,我们决定由承办法官专程上门送到当事人手中。”天心区法院副院长孙树玲说。

  天心区法院院长耿明生也表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闸门,要坚决剔除地方保护主义思想。”

  据了解,天心区法院积极开展劳动损害赔偿专项审执活动,去年以来已执结劳动损害赔偿案62件,为受害人追回赔偿款536万多元。

  民工频频受伤令人反思

  今年38岁的陈云祥曾是家中的顶梁柱,但是这次意外的受伤,却令他可能在轮椅上终其一生。天心区法院根据审判案例作过调查研究,发现当前外出民工大多数从事高危险性和环境恶劣的工作,一旦因工受伤,他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办法太少。有的施工单位在民工受伤后,以其自己违章作业、未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等理由拒绝支付赔偿款,有的以建设单位未付工程款、公司资金紧张等种种理由拖延支付赔偿款,有的甚至人去楼空。

  对此,法院负责人提醒说,用人单位一定要和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劳动保险,这样既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又可合理减少和分解用工单位的事故风险,对各方都有利。同时,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如建立专门的农民工投诉服务热线,在每个工地醒目位置张贴告示牌,注明施工方的义务、民工的权利、投诉电话等,一方面增强施工方的责任意识、民工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告知民工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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