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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成立劳动仲裁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6:48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25日,我省第一家区级劳动仲裁院在南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成立后的南岗区劳动仲裁院与原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相比,其内部机构设置更加健全,处理水平更加专业化。成立后的南岗区劳动仲裁院与原劳动仲裁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南岗区劳动仲裁院的成立标志着南岗区的劳动争议处理专业性的提高和劳动仲裁队伍实体化建设的重大改革。

  据介绍,成立南岗劳动仲裁院,改变了过去的立案、审理在一起的处理模式。建院后其处理模式更加趋于合理,新增内设机构分为立案审监庭、社会保险庭、劳动关系庭、综合办公室即“三庭一办”。每年可仲裁各种案件300余件,仲裁院实行仲裁结果终审制,依法办案,依法维权,变以往对劳动仲裁办公室审理案件不认同,可上法院上诉,重新审理的程序。它的成立也标志着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日趋完善。(黑龙江日报)

  作者: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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