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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推行借款人“红”“黑”名单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7:09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8月28日讯(周怀立李文峰)近日,攸县金融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出的《拟列借款人“黑名单”告知书》,成为人们热烈讨论的话题。首批接到通知书的3家企业、10个自然人,更是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不出几天,就有2家企业偿还了65.7万元本金和17.73万元利息。

  恶意逃废银行贷款,是目前金融信用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为了营造一个经济、
金融良性互动、和谐发展的环境,今年初,人行株洲中心支行将攸县确定为株洲市第一个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县。今年4月,攸县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方案》,并在5月份组织了“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将这一活动引向深入,今年7月,该县又进一步制订了《加强农村信用文化建设,开展创建信用乡镇村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借款人“红”、“黑”名单制实施方案》。后者规定,资信状况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红名单”;有偿还能力而故意拖欠贷款本息的,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并限制其进行高档消费,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为给当事人最后一个改正机会,该县在正式公布“黑名单”前,给相关企业和自然人出具了《拟列借款人“黑名单”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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