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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装着的是一种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8:12 东方网-劳动报

  律师与和谐社会系列报道

  “律师心有多大,为社区服务的舞台就有多大。”这是南码头街道原党政办公室主任郑淑珍送给杰豪律师事务所徐明政律师的一句心里话。

  作为南码头街道的居民,徐明政曾经和郑淑珍一起共事多年。街道干部和律师一起
共事?没错,因为徐明政是一位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十几年来,他始终如一,乐此不疲地尽着他的社会责任。

  “跟母亲走进居委会,随女儿走入校园。”徐明政告诉记者,刚开始,他是帮助母亲她们这一代老居委会干部做些文字工作,然而做着做着,他对这项工作产生了兴趣,参加了居民代表的选举,居民代表一当就是14年,直到离开这个小区。之后女儿长大上学了,徐明政又成了家长委员会的主任,一共做了4任,女儿小学毕业了,他这个家长还没毕业,依然还是主任。

  1990年,徐明政取得律师资格后,他的服务重心从事务性工作转到了法律咨询上。在他的帮助下,街道的法律服务所成立了,没有办公场地,徐明政无偿提供,直到服务所搬进新址。由徐明政主讲的法制宣传是居民们最爱听的。据不完全统计,在近20年的时间里,徐明政约为5万多人提供了义务法律咨询。1997年,徐明政由兼职律师转为执业律师,但他为小区居民服务的心依然没变。小区里大家都知道徐律师,都信任徐律师,如果碰到麻烦肯定会去找徐律师。有时居民因为相邻纠纷要上法庭,结果原、被告双方都找到了他。于是,他就耐心地做双方工作,最后促使他们握手言和,常常以一方的撤诉而告终。法院里的法官都知道,徐律师是个调解能手。

  在事务所,徐明政每年接的案子总是最多的,但是他的收入却不是最高的。因为他的许多当事人都是弱势群体。“每当他们需要帮助,又特别信任你的时候,你能推脱吗?”多年来,徐明政总是抱着这样的信念,在为需要他无私奉献的人服务着。

  如今作为一个事业有成的律师,徐明政坚持每个月10多次的义务法律服务。有些人问,徐明政为什么放着大钱不赚,却去管社区里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小事。他的回答是,大事由小事开始,不会做小事的人,肯定也做不好大事。徐明政告诉记者,其实他是通过自己的服务在向人们宣传一种社会主义法制的思想。

  徐明政付出了许多,但他却是非常低调。这次采访如果不是记者再三坚持,他肯定推辞了。

  “所有这些,只是一个衣食无忧的人对社会应该做,也可以做到的事情,仅此而已。”徐明政如是说。

  □记者吴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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