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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和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8:12 东方网-劳动报

  有几期《律师广撤都刊登了律师将自己的当事人告上法院的事,原因都是因为当事人以种种理由拒付律师费,其中不少又是和风险收费有关。

  翻开手头曹海燕律师写的小说《大律师》,里面就描写过这样的一场诉讼,可以说是这类诉讼的典型:市民吴智利的妻子猝死在医院的病床上,家属对死因提出了质疑。然而医院提供的病历却显示医生的工作没有任何的疏漏,吴智利的妻子死于心肌梗塞。一审吴智
利输了,二审翻盘的机会渺茫。于是他找到名律师方平并主动提出风险收费,如果胜诉将其中30%的钱作为律师费。经过律师的多方努力,找到了吴妻的病历卡上的原始记录。二审赢了,吴智利拿到了12万元的赔偿款。这下一计算,他要付的律师费是3.6万元,而此类案例如果不是风险代理的话5000元就够了。吴智利就此觉得不划算了,这12万元是妻子拿命换来的,是自己应该得到的赔偿,你律师怎么能拿那么多。最终,方平是通过诉讼才向吴智利讨回了这笔律师费。不过,另一位律师发出了感慨———当事人不是人。

  什么是风险?风险是可能输,可能赢,而一般来说当事人愿意和律师签订《风险代理合同》的都是输面比较大的官司。如果输了,律师就要少收费甚至不收费,那么相应的赢了官司收费就会比常规高很多。本报上一期《律师广撤报道过的律师向当事人追讨的律师费就高达240万元,而几年前笔者曾经报道过的一则房产诉讼新闻则是律师输了官司,200多万元的律师费一分也没有拿到,白白浪费了一年多的时间进行相关的法律工作和服务,光复印的纸张费就得几千元。这,就是风险。

  这个道理在打官司之前,当事人都能理解,也都想着会去这么做。不过,官司一旦赢了,一些当事人的心态就会发生类似吴智利的变化,感觉到律师费太好赚了,自己付那么多太冤枉。由此,就有了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官司,而这些官司清一色是当事人输了。因为有当初的《风险代理合同》在,因为有法律体现的公平公正在。

  当事人输的,不仅是诉讼,还有自己的一颗诚心,而这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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