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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高起征点减小贫富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8:26 生活报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虽然只做了两处调整,却引起了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原因在于,调高个税起征点呼应了工薪阶层多年来的愿望,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加强对高收入阶层的税收征管,则对应了我们社会对公平的呼吁与渴求。

  个人所得税是社会财富二次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我国现行的个税征收办法一直未能起到良好的调节作用,多个年度、不同地域的统计数据都表明,个税实际起到的作用
是“逆向调节”,即工薪阶层成为缴纳个税的主体,富有阶层个税贡献率太小,富有者愈加富有,贫困者未能获得足够的福利,工薪阶层纳税负担相对沉重,其结果是理想的纺锤形社会结构难于形成。此次调高个税起征点对工薪阶层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相对贫困的阶层可以减轻或免去个税负担,低收入者的生活将因此有所改善,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无疑起到了夯实地基的作用。

  但是,调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必然能够缩小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也不可能是万应灵丹,如果过于强调个税修正案在调节财富分配方面的作用,很可能遮蔽一些问题。按照有关方面的估计,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之后,国家的个税收入相应减少200亿,如果没有其他来源的补足,税收对社会福利的贡献有可能降低。这就要求高收入阶层、有多个收入来源的阶层能够依法纳税,使个税方面的漏洞能够得以堵住,否则个税在财富调节方面的作用还是很难奏效,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局面还是难以改变。

  前不久,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王伟光撰文指出,中国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乃至贫富差距拉大,影响了社会和谐的建成,这篇文章被看作中国要加强财富调节的一个信号。如何缩小贫富差距?通过怎样的法律、政策工具对财富进行公平的分配?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只是一个步骤,酝酿中的物业税、遗产税、赠与税也能有所裨益。(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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