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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反目刀捅同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9:10 无锡日报

  本报讯一屠夫因琐事与同行发生争执,操起杀猪刀将对方捅成重伤。昨据宜兴法院证实:被告人童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1月29日凌晨,童某在湖镇农贸市场卖肉摊上,因检举一同行私自杀猪一事与其发生争执,并将对方捅成重伤。审理中,法庭主持调解,由童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韩某6万元。鉴于案发后,童某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故予以从轻处罚。(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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