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执法信息有疏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9:16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简工博袁煜)本报“‘电子警察’执法:处罚告知能否更及时”一文见报后,引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注。针对一些驾驶员反映未及时获悉“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信息,警方提醒驾驶员为确保信息通畅,如联系地址或方式变更,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更新备案。 据悉,为及时传递“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信息,交警部门除采用传统的挂号信通知、电话通知方式,日前开通了市民信箱告知业务和手机短信通知、声询电话查询等方式。市
但仍有部分驾驶员无法接到违法通知,其中最主要原因是驾驶员变更联系信息而没有告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车主在自己住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将当前所住地址或有效联系方式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