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期间又贩毒 贵州毒犯被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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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9:2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8月29日消息(记者刘涛通讯员蓝剑、雪梅)近日,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籍毒犯杨大鹏依法执行枪决。 2004年6月初,杨大鹏在贵阳邀约龚某蓄谋贩毒,并商议从缅甸进“货”(毒品)到内地贩卖。杨大鹏与云南毒贩联系后,在贵阳火车站与云南来的贩毒人员接头,并购得毒品海洛因647克。随后,杨大鹏联系了四川宜宾市兴文县买主,自己同女友李某先到兴文探路,
杨大鹏于1997年在云南因抢劫被昆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尚在假释期间,此次又涉嫌贩毒,且贩毒数量较大,被判处死刑,其同伙龚某被判无期徒刑。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任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