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乡情引狼入室 熟睡时钱款被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5:03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富心振王海瑛)江苏来沪打工人员沙某念及老乡情,收留儿时友,结果引狼入室。罪犯施某贼性不改,重操旧业,日前被南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2000元。 施某与沙某系老乡,且两人年龄相仿,从小感情不错。去年11月,施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他无所事事,遂联系在上海的沙某,要求有机会为其寻一份打工活。
第二天早晨,施某无意中看到沙某放置在柜子内的钱包,乘沙某熟睡之机,窃得包内人民币2100余元及1部手机后逃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