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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硬币不得拒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7:19 深圳晚报

  硬币仍流通,银行可以散兑整,专家强调

  五分硬币不得拒收

  本报记者赵东眉实习生宋艳丽摄影报道超市找回的5分钱硬币被多家商店拒收,市民吴先生对此十分不解:商店和他本人是否都有拒收零钱的权利?

  市民:五分硬币不流通

  近日,市民吴先生到梅林天虹购物,收银员给他找零时,给了他4枚5分硬币。当时吴先生一看是5分硬币,觉得面值太小,不好花出去,便不想要,但是收银员说,只能找给5分的,没有1角的硬币。吴先生只得收下了这几枚5分硬币。吴先生出了商场,他拿着刚找回的硬币去旁边的小店买东西,店老板却拒收这几枚硬币。吴先生说,都是人民币,你们怎么能不收呢?店老板告诉他说,这种钱市面已经不流通了,银行也拒收,所以小店只能拒收。据了解,遭遇如同吴先生一样事件的市民不在少数。

  银行:五分硬币仍流通

  记者为此咨询了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货币发行处的有关人士,他们表示,虽然分币的使用频率和流通量日趋减少,但并不是没有存在的必要。作为法定货币——人民币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币并没有退出流通舞台。也就是说,分币作为法定货币,它仍然是流通的,并不存在不流通这一说法。

  记者又向银行工作人员询问银行是否提供分币以零换整的服务、存不存在“银行不收”的情况,工作人员回答说银行仍然提供这种服务,并不存在“银行不收”这种情况。银行的有关人员介绍: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面值为1分、2分、5分的硬币仍属有效货币,可以流通。对于市面上拒收5分硬币的情况,银行方面表示可以提供兑换业务。但他也提到,大量的换取分币倒是不太容易。因为分币来源非常紧张,从储户手里很难收到,要想一下换上百元的分币,要到规模大一些的银行,并得先预约才行,不然也不方便兑换。

  法律人士:拒收可向消协投诉

  分币合法存在,但在日常消费中遇到拒收也是常事。为此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说,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以人民币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禁止妨碍人民币流通。拒收分币是违反该条例规定的。法律人士认为,只要国家有关部门没有禁止分币流通,商家就不应该拒绝接收分币。商家以各种借口拒收分币,是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到消协投诉。

  质疑:商场做法是否欠妥

  看来,5分硬币可以合法生存,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哪个人会为手中不多的几枚硬币去银行折腾一次?如果商场不给消费者找这5分硬币不就解决问题了。

  市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源是商场只图自己方便,不考虑消费者的利益,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不便。市民希望商场能从消费者角度考虑,为市民们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手里拿着这些零散硬币却花不出去,市民们十分疑惑和郁闷。

  作者:本报记者赵东眉实习生宋艳丽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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