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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报复男友谎报警 触犯法律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7:3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8月29日消息(记者胡啸、实习生胡尉瑶、通讯员钟康)一女子不堪男朋友及其家人的冷落和打骂,竟想出谎报肇事逃逸的案情来报复。8月29日,这名叫林某秀的糊涂女子因为触犯法律,江西省于都县公安交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和治安处罚。

  前不久,323国道江西于都县梓山镇境内发生一起摩托车肇事逃逸案,于都县公安交警正全力以赴进行侦察。8月27日,一名自称是广东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王月英的女子打电话
报警:当日,她乘坐其男朋友的摩托车行驶在323国道上,行至梓山镇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不幸把在路上行走的一名60多岁的老人撞成重伤,其男朋友看到被撞的老人不能动弹也没有叫喊,再看看四周也没人发现,所以加大油门逃走了。出事后,她极力劝男朋友自首,男朋友不依。

  于都县公安交警接警后,通过慎密侦察,很快发现这是一起故意编造的案情。据查,这名女子叫林某秀,是于都县梓山镇人。今年初,经人介绍后,与今年26岁、家住于都县宽田乡的熊某相识、同居,并且怀孕。熊某家人知情后,对他们的这些行为表示反对。后来,熊某对林某秀也越来越冷落,还经常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产生摩擦和打骂。林某秀对此耿耿于怀,想方设法要报复男朋友。她在家乡打听到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一些情况后,心想,有自己作人证,有男朋友的摩托车与肇事车辆的颜色、车型等极其相似的物证,熊某就是有十张嘴巴、十对翅膀也难逃法律的惩处。然而,林某秀没有想到的是,这种带着故意诬陷目的谎报案情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源:责编: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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