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门在法院设立专门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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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6:0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国土部门在法院设立专门窗口 为特区内房地产办理查解封业务 【本报讯】(记者冯杰通讯员傅伦为)记者昨天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该局产权登记中心设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房地产查(解)封业务受理窗口于昨天上午正式对外办公。该窗
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市国土房产部门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查(解)封业务受理窗口,在全省、全国都是首例。 据市国土房产局产权登记中心主任谢建良介绍,房地产查、解封业务协助执行工作已取得不错的成绩,但形势的发展和查、解封业务往来的频繁,迫切需要推出新的做法。查、解封业务受理窗口的设立,不但能保证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文书依法及时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减少业务中转环节,节约双方人力、物力,加强法院的执行力度,有力提高双方的办事效率。 作者:记者冯杰通讯员傅伦为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