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门倒塌小学生一死三伤 房屋所有人赔偿十三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1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见习记者蒲哲通讯员龚明)“不好了,出事了1今年1月28日下午3时许,洪山区洪山乡红旗村一楼房前,居民们被眼前的一幕惊得大叫起来。 只见楼房前的围墙连同铁门一起倒塌下来。当时,家住附近的易杰和3个小伙伴正在楼房前玩耍,4人被压在了重重的铁门下面。
大伙儿赶紧将4个孩子救出来,紧急送至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抢救。不到8岁的易杰因脑部外伤,导致呼吸循环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12岁的晓宇左腿需要进行截肢手术,后经鉴定为5级伤残。事后,13岁的晓伟和10岁的小英分别被鉴定为10级和9级伤残。 惨剧发生后,死者家属和伤者作为原告,分别将该栋房屋的所有者告上了法院,法院分别受理了4起案件。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3月,洪山人陈某等四人共同出资,修起了这栋四层楼的房屋。为安全起见,房屋建成时,四家在房屋周围建起了围墙。1999年6月6日,其中一人蔡某将第三层出卖给曹某,因此陈某、曹某等4人拥有房屋的共同产权。 昨日,经洪山区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陈某等4人共同赔偿13万元,其中死者易杰家属获赔5万元,左腿截肢的晓宇获赔6万元。(文中未成年人均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