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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跳出离奇强奸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15 重庆时报

  跳舞跳出离奇强奸案

  男子称因酒后体力不支曾遭拒警方认定嫌疑人行为违法

  本报讯(记者马海通讯员徐飞)女子为何要到医院门口向保安下跪求报警,是否是遭受男子强奸?昨日,记者从黄桷坪派出所了解到事发经过:男子称,由于自己酒后体力不支
曾遭女子拒绝。昨日警方调查后认定,该男子行为已构成强奸。

  女子否认嫌疑人所说

  据嫌疑人卢某介绍,8月27日上午9时许,他在杨家坪一舞厅与一女子跳舞。跳舞过后,卢给了女子10元小费,便邀请女子一起到黄桷坪吃饭,还请她做女朋友,女子没有拒绝。于是,两人乘车到黄桷坪附近一餐馆。“当时我喝了2两多白酒还有3瓶啤酒,她也喝了点啤酒。”

  由于卢租住的房屋就在黄桷坪,女子提出想上他家做客。进屋后,两人坐在床边聊天。“她在舞厅里陪客人跳舞,我就劝她今后不要再干了。”卢称,在谈话时,女子主动吻他的脸,于是他便有了冲动。其间,女子把他推了下来。

  对于卢的说法,女子予以否认,她称,双方确实是在舞厅跳舞后到黄桷坪吃饭,之后自己应邀到卢家中,看其条件简陋便想离开,但却遭到了卢某拒绝。“他把门关上以后,还把我的包和手机抢了过去,将我推上床。”女子称,当时她一直在推卢,并称如果再动邪念的话,她就大叫让全楼人都知道。“他给了我一耳光,我被吓住了不敢反抗,接着就发生了关系。”

  男子行为已构成强奸

  晚饭后,女子说要回杨家坪。“我说先上个厕所,她却偷着坐三轮车想跑,我把她拉了下来。”卢称,下车后女子又称胃疼,于是他陪同到九龙坡区第一人民医院。“就在我挂号时,她就跪下给保安报警,我看不惯就给了她一耳光。”

  27日晚,民警在卢某租住处找到了有精液的内裤和毛巾。警方介绍,通过双方口供材料以及现场勘查和对当事人的讯问,卢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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