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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拒绝“开膛破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4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俞刚)城市道路刚修好,又要将其“开膛破肚”埋设各种管线,市民抱怨地称这种资源浪费现象是“城市拉链”。昨日,西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正在审议的《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中规定: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必须按照规划同时埋设地下管线或预埋套管等设施。

  该条例同时要求城市户外广告、雕塑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和风
景名胜。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自行交换、转让、出卖和出租。

  对于城市规划区内已建成或者规划的公园、绿地、广场、道路、体育场、影剧院、停车场及其他公共用地,该条例要求必须按规划予以保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插建建设项目。未按规划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按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的3%至10%处以罚款。

  新建大型公用事业建筑工程,必须设置地下人防工程、公共厕所、停车场和人流集散地等配套设施,并同时定点、同时设计、同时投入使用。建设住宅小区,必须对市政基础设施、文化体育设施、教育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统一投资,同步建设。

  据悉,昨日召开的西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会期三天。主要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西安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等11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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