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村民也可合法猎野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4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潘京)连续5天没有猎获野猪,政府着急,群众也着急。昨日,记者从县林业局获悉,只要村民不使用非法手段猎杀野猪,其采用合法方式捕获的野猪也算此次计划内捕获。

  蓝田县林业局资源管理科周巍科长称,为了制止野猪肆虐,只要村民不采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禁止的下毒药、下套、设陷阱等手段猎杀野猪,其他合法方式猎获的野猪均可算作
此次政府的猎捕计划之内。他举例,如村民用棍棒等方式猎杀的野猪,就可算作政府的计划内猎捕。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