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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存款咋“变”保险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8:36 华商网-华商晨报
8万元存款咋“变”保险了?(图)
急着用钱的孙维清希望银行与保险公司尽快解决问题

  本报记者 田卫涛 摄

  晨报讯(记者 刘凌)87000.01元的存款只剩下0.01元,到银行取钱的孙维清看着活期存折上打出的结果蒙了,钱哪里去了?

  “银行告诉我,钱转到保险公司去了,取不出来。”孙维清说,“我存钱时,银行告诉我保险是赠送的,钱随时可以取。”

  昨日下午,急等用钱的孙维清举着“还钱”的招牌坐在银行门前。

  储户我被银行“骗”了

  孙维清的87000元钱是去年8月4日存入的。今年8月26日,她到建行另外一个储蓄所取钱时,却发现87000元钱不在账上。

  “我赶到开户行建行铁西支行赞工储蓄所,他们说我的钱被保险公司划走了,暂时不能支取。”孙维清说。

  孙维清介绍,存款时,本来准备存3年期的定期存款,后来银行向她推荐了一个保险,“当时银行的人说是‘赠送’保险,钱可以随时支取,而且每年还可以得到分红,我就答应了。”随后,孙维清在赞工储蓄所领到了一个写有存款87000.01元的活期存折和一份保险合同书。

  今年8月26日,急等用钱的孙维清取钱不成,找到保险合同等待处理。几天来,孙维清先后3次到赞工储蓄所询问,但均没有得到准确的答复,钱仍然没取出来。

  保单被保人姓名写错了

  “要是我知道这保险是用我的87000元买的,我肯定不签字。”孙维清说。

  昨日下午,记者看到了这份“赠送”的保险合同。这是一份寿险分红合同,保险名称是:泰康“千里马”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保险单制作日期是2004年8月10日。

  合同注明,被保险人身故后或保险合同到期后可以领取本金和红利。

  合同标注的投保人姓名:孙维清,被保险人姓名:隋成全。孙维清当时写下的被保险人是她的丈夫,姓名是隋成余。

  孙维清说,“当时我发现了被保险人名错了,但银行的人说错了也没关系。我当时想这是一份‘赠送’的保险,也就没追究,签合同时是我签的字,我家老伴儿(隋成余)不在场,并没有签字。”

  孙维清没想到,8万多“活钱”成“死钱”,而且是定期5年的保险,现在提前退保要扣除违约金近6000元。

  银行保险公司会协商解决

  建行铁西支行赞工储蓄所相关负责人杜先生表示,“当时她(孙维清)可能没有认真读合同,或者没听明白工作人员的讲解,”杜先生说,“现在我们会和保险公司协商如何解决。”

  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银行保险部相关负责人田岩表示:“从孙维清的账户里划钱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孙维清签了合同,就表示她认同了,保险公司可以在用户购买该保险后,由银行自其账户内将钱划到保险公司的户头内。”田岩认为,目前保险销售方面仍存在需要改善的环节,公司会考虑到保户的特殊情况,立即和银行协商。

  对于写错名字的保单,田岩表示:“按照规定,顾客投保时要出示投保人和被保人的身份证。”但是,对于这份写错被保险人名字的保单,田岩认为仍然有效:“用户要理赔时可以找有关部门鉴定。”

  孙维清表示:“如果不是急用钱,我都不知道这份保险有什么用,就算我老伴儿身故,我都想不起来会来索赔。”

  专家保险合同应无效

  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振华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节第五十六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如果孙维清的丈夫并没有在保险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奖励线索提供者沈女士30元)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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