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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不成爆炸犯罪兄弟俩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8:36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王欢 通讯员 于江)为了迅速“致富”,王永胜、王永刚兄弟俩想到了敲诈勒索货运站老板。

  日前,敲诈不成的兄弟俩,因犯爆炸罪,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今年2月20日晚,沈阳市和平区的一家货运站突然响起爆炸声。

  不久,货运站的老板接到了一通电话“赶快拿20万,否则货运站将没有好日子过了……”

  警方通过对托运底单和货运明细表的查对,确定了爆炸纸箱的收货人为吉林的陈永利。然而,吉林当地警方经查找发现,收货人陈永利根本不存在。

  就在侦破工作陷入僵局时,货运站老板的手机再次响起,“存20万到这个卡号上……”

  根据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号,警方查到开卡人为赵某,男,42岁,铁西新区人。然而,经警方调查,赵某从没有与货运行业有过接触,其身份证早已丢失。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2月24日,沈阳市大东区某货运公司一辆货车上又传来鞭炮爆炸声,车内近一半的货物被烧毁。经技术部门鉴定,这两起案件是同一伙案犯所为。

  与此同时,警方在沈河区大西电子市场内,发现了和两次爆炸现场相同的引爆装置。通过业主,警方了解到购买引爆装置者的体貌特征,并得知其是曾开过货运站的王永刚。

  随后,警方传讯了王永刚,王永刚交代了与哥哥王永胜共同作案的犯罪事实。

  近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永胜、王永刚的行为均构成爆炸罪。故法院一审判决,王永胜、王永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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