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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以上派出所就设消防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8:36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 陈军)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消防总队了解到,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改革已经拉开序幕,在年底之前全省会有2000多名专职民警充实到第三级消防管理的队伍中。并且警力在十人以上的派出所,至少确定一名消防专职民警。

  三级管区5年火灾10万起

  据了解,目前我省共有第三级管理列管单位217739个,其中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199054个,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15787个,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2898个。

  据省消防部门统计,5年间全省发生火灾近11万起,其中第三级就有10万余起,占火灾总数的94.6%。而5年中,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经济损失,在第三级管理中分别占了87.8%、69.2%、75.8%。数据表明,加强消防三级管理势在必行。

  警力十人确定“消防警”

  据悉,公安派出所的三级消防监督工作,沈阳已施行近1年的时间。8月中旬,应公安部的邀请,沈阳市公安局在全国消防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介绍。而且公安部消防局已派人来我省进行实地考察,准备进行全国推广。此次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改革,已将沈阳市作为示范和表率。

  近日,我省制定了《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实施办法》,规定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将实行所长负责制,同时确定一名副所长主管,由专职消防民警和社区民警具体实施。公安派出所警力在十人以上的至少确定一名专职消防民警,警力在十人以下的城镇及农村公安派出所可暂设兼职消防民警,并逐步设立专职消防民警,确保年底之前将有2000多名派出所专职民警充实到第三级消防管理的队伍中。

  “六个严禁”严管“消防警”

  按要求,消防专职民警培训结束后要经各市公安消防机构的统一考试,合格者报省消防总队备案,颁发《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后上岗。

  近期,省消防总队将出台“六个严禁”严格管理消防专职民警:严禁本人及直系亲属从事消防经营活动;严禁违规办理行政审批和处罚;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禁干扰执法工作;严禁粗暴执法;严禁办事故意拖拉。而对于违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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