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启动信用社区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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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8:36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肖鸣镝)我省将全面开展信用社区试点工作,下月起开始对申报社区进行评级评审。记者昨日从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不低于10人,且贷款到期还款率达到95%以上(含95%),社区内贷款企业或个人合计达到50户(人),就可申请信用社区评级。 全省依据社区内已受理银行依法诉讼经济维权案件结案率、社区内企业和居民银行贷
据了解,小额贷款经办银行对不同等级信用社区内信用户的贷款给予相应额度和等级的授信管理、优惠利率和风险控制,保险机构对信用社区内的企业和居民办理财产险给予相应的优先和便利优惠。地方财政按当期不同等级信用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本息金额的相应比例,给予信用社区一次性奖励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