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人员将得到“疫情告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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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8:48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高巍)今后,您出境时如果前往疫区,将会得到“疫情告知”服务。 日前,省卫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对出入境人员或前往疫区人员实行健康告知等制度,以控制传染病境外传入和通过交通工具传播。 具体而言,对前往疫区的人员相关部门需要提供有关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咨
此外,各部门还将完善联动机制,建立疫情通报制度、旅客健康巡查制度、传染病人交接制度、传染病定点医疗制度。卫生行政部门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接到或查验中发现输入性传染病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时,应在12小时内互相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