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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人员将得到“疫情告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8:48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 (记者 高巍)今后,您出境时如果前往疫区,将会得到“疫情告知”服务。

  日前,省卫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对出入境人员或前往疫区人员实行健康告知等制度,以控制传染病境外传入和通过交通工具传播。

  具体而言,对前往疫区的人员相关部门需要提供有关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咨
询服务,必要时可提供预防性治疗药物及预防接种;对来自或经过传染病疫区并有发热、腹泻等症状的出入境人员,检疫人员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或医学检查做出初步判断后,发给“就诊方便卡”,告知其尽快到相应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应主动向医生报告其旅行史等,以便及时得到诊治和控制传染病传播。医疗机构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应优先诊治。

  此外,各部门还将完善联动机制,建立疫情通报制度、旅客健康巡查制度、传染病人交接制度、传染病定点医疗制度。卫生行政部门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接到或查验中发现输入性传染病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时,应在12小时内互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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