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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捍卫法律的正义之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21 沈阳晚报

  1982年,朱晓光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来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工作。从书记员到助审员,从刑一庭审判长到如今的刑二庭副庭长,朱晓光的每次跳跃都带着周围人的喝彩。

  在刑一庭独立办案的几年里,他共审结案件500余件,其中大案、要案百余个。近年来,他还先后审理了我市有重大影响的“串联18号公案”、“民警孙中南被害案”、“房天抢
劫杀人案”等大案、要案。

  在审理“803”案件时,朱晓光作为合议庭的一员,担负着主审工作,他与合议庭成员相互配合、分工负责,保证了最佳的审判效果,得到了上级法院有关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定罪量刑上,他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合理观点及意见,提出自己的初步意见,形成合议庭意见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了最终的处理结果。朱晓光又认真草拟判决书,依据整个庭审全貌,创新新裁判文书的写法,作出了长达4万多字、68页的判决草稿,并强调判决文书的说理性。同时对判决中的字、词、句等逐一进行推敲,仅判决书的修改、校对工作就多达数十次。

  在审理的华雷、刘灿利等多名被告人抢劫一案中,朱晓光依法组织进行了附带民事诉讼,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民事调节,他苦口婆心地宣讲法律,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最后对犯罪分子依法判刑的同时,通过艰苦的努力,为被害人争取了赔偿款9万元。可当被害人向他表达“心意”时,都被他一一拒绝。他说:“我是法官群体里的一个平常人,一切工作都是自己应该做的!”

  本报记者刘宏伟记者电话:8881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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